非關稅壁壘是壹些發達國家限制商品進口和爭奪市場的重要手段。最初,非關稅壁壘僅作為限制進口的防禦性措施,後來往往用來作為同其他國家進行貿易談判,迫使對方讓步的手段。這些國家還經常利用非關稅壁壘來對發展中國家實行貿易歧視。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許多發展中國家為了發展民族經濟,保護國內工業,在不同程度上采取了非關稅的保護性措施,是具有進步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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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非關稅壁壘的涵義及種類
(壹)非關稅壁壘的涵義
所謂非關稅壁壘(Non-Tariff Barriers,NTBs)又稱為關稅貿易壁壘,是指關稅以外的壹切限制進口的各種措施。
(二)非關稅壁壘的種類
非關稅壁壘形式多樣,且更為隱蔽。根據美國、歐盟等主要WTO成員貿易壁壘調查的實踐,主要可分為以下13類:1、通關環節壁壘;2、對進口產品歧視性地征收國內稅費;3、進口禁令;4、進口許可;5、技術性貿易壁壘;6、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7、貿易救濟措施(即包括對進口產品實施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8、政府采購中對進口產品的歧視;9、出口限制;10、補貼;11、服務貿易方面的壁壘; 12、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措施13、其他壁壘
二、非關稅壁壘的特點
非關稅壁壘雖與關稅壁壘壹樣可以限制進口,但是,非關稅壁壘卻有其自身顯著的特點:
(壹)非關稅壁壘比關稅壁壘具有更大的靈活性和針對性
壹般說來,各國關稅稅率制定必須通過立法程序,並像其他立法壹樣,要求具有壹定的延續性。如要調整或更改稅率,需適應較為繁瑣的法律程序和手續,這種立法程序與手續,往往迂回遲緩,在需要緊急限制進口時往往難以適應。同時,關稅在同等條件下,還受到最惠國待遇條款的約束,從有協定的國家進口的同種商品適用同樣的稅率,因而較難在稅率上作靈活性的調整。但在制定和實施非關稅壁壘措施上,通常采用行政程序,制定手續比較迅速,其制定的程序也較簡便,能隨時針對某國的某種商品采取或更換相應的限制進口措施,較快地達到限制進口的目的
(二)非關稅壁壘比關稅壁壘更能直接達到限制進口的目的
關稅壁壘是通過征收高額關稅,提高進口商品成本和價格,削弱其競爭能力,間接地達到限制進口之目的。如果出口國采用出口貼補、商品傾銷等辦法降低出口商品成本和價格,關稅往往較難以起到限制商品的進口的作用。但壹些非關稅措施如進口配額等預先規定進口的數量和金額,超過限額就直接地禁止進口,這樣就能把超額的商品拒之門外,達到了關稅未能達到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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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隨著經濟全球化和貿易自由化的不斷深入發展,非關稅壁壘已逐漸取代關稅壁壘成為壹國實施貿易保護的工具。非關稅壁壘的廣泛存在阻礙了各國的對外貿易及其經濟的發展,對經濟發展程度和技術水平都不高的發展中國家的影響尤為突出。本文闡述了當前非關稅壁壘的發展趨勢,並由此提出了我國應對非關稅壁壘的對策。
戰後,隨著國際貿易自由化和經濟全球化程度的逐步加深,在原關稅與貿易總協定和後來成立的世界貿易組織的協調與推動下,全世界的關稅水平大大地降低了,關稅作為傳統的貿易壁壘,其保護作用逐漸削弱,各國所面臨的外部競爭越來越激烈。為了保護本國的產業發展,使其在國際競爭中有著壹席之地,貿易保護主義並未因世界貿易體制的完善而有所削弱,反而在WTO的框架下有所加強,其突出表現就是非關稅壁壘逐漸成為壹些發達國家實施貿易保護主要的工具。他們已經並將繼續對我國的出口貿易形成重大的負面影響。因此,有必要對非關稅壁壘進行深入研究,以采取強有力的對策。
壹、非關稅壁壘的發展趨勢
20世紀90年代以來,在WTO組織不懈地努力及各個國家通過雙邊和多邊貿易談判下,傳統的非關稅壁壘如配額、進口許可證等已大為減少,但以此同時,非關稅壁壘領域呈現了新的發展趨勢,這突出表現在:
(壹)反傾銷措施不斷增強
反傾銷的最初目的在於抵制國際貿易中的不公平行為,消除價格歧視。然而壹些國家卻把它作為壹種戰略競爭的手段,借此打擊競爭對手和防止對手強大的武器來使用,從而給其帶上了濃重的貿易保護色彩。從其發展趨勢看,它將成為21世紀國際貿易壁壘的主導。如就反傾銷的實施情況來看,中國仍然是最大的受害國,據統計2004年1~6月的101起反傾銷新立案中,有30起是針對中國產品,比2003年同期增加了18起。
(二)貿易技術壁壘(TBT)迅速發展
由於WTO有關技術壁壘的協議並不否認TBT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允許各國根據自身的特點制定與別國不同的技術標準,這使得發達國家利用此法律依據制定了多種技術法規、技術標準、質量認證等手段來限制其它國家的進口。隨著科學的進步、技術創新的深入,新的技術標準會不斷湧現,並被不斷地納入新的技術法規。技術創新使檢測設備、手段、方法也更加先進,壹些WTO發達成員國運用TBT的水平也逐漸提高,對進口產品的標準規定越來越細,要求也越來越高。例如:日本對中國大米的農藥殘留量,從原來的65項檢測指標增加到104項;歐盟對中國茶葉的檢測指標從原來的72項增加到現在的134項。此外,從涉及領域看,TBT從生產領域開始,逐漸擴張至貿易領域,從有形商品擴張到金融、信息等服務以及投資、知識產權的各個領域。
(三)數量保障實施使用頻繁
數量保障措施的形式主要有進口配額、自願出口限額和進口禁止。數量保障措施對出口限制作用具有直接、迅速的特點。因此,許多西方國家針對發展中國家對外貿易迅速發展的特點,作為攻擊他國出口商品的“數量激增”手段。其中,最具威脅力的是專門針對中國指制定的“特保條款”。如2005年6月23日,巴西政府將對原產於中國的產品采取特別保障措施,從而暫時保護巴西國內工業,這兩部法令壹部針對中國的紡織品服裝實施配額和附加稅,另壹部針對中國的其他特定產品。另外,近年來歐盟、美國等我國主要的出口國還出現了這樣壹種趨勢,即當找不到合適的理由實施技術貿易壁壘和反傾銷措施時,就會轉求助於特保條款。
(四)綠色壁壘名目激增
貿易與環境問題正日益得到國際社會、各國政府及人民的關註,成為國際政治、經濟領域的焦點問題之壹。因此,西方發達國家利用綠色浪潮席卷全球與世界綠色經濟興起的趨勢,打著以保護自然資源、保護環境和人類健康的旗幟,制定壹系列復雜苛刻的環保制度和標準,對來自別國或地區的產品及其服務設置屏障。如北歐四國的“白天鵝制度”,歐盟的“EU制度”,日本的“生態標誌制度”等。
(五)灰色區域措施的使用
優惠性原產地規則和政府采購政策等灰色措施仍然遊離於WTO多邊約束規則之外,從而,被大多數成員國作為貿易保護手段廣泛運用。由於原產地規則和政府采購政策背後都隱藏著巨大的經濟利益,因此,各個國家政府通過制定各類的法律法規來限制其它國家產品的進口,以達到保護本國生產商利益的目的。
(六)勞工標準和動物福利的興起
勞工標準和動物福利這兩項措施雖然還未被納入國際貿易制度中,但是發達國家為了削弱發展中國家的勞動力和原材料比較優勢,壹直力圖使其正式成為世貿的制度,而且目前已經逐步開始使用該措施來限制發展中國家的出口。在動物福利方面,如2002年烏克蘭曾經有壹批生豬經過60多個小時的長途跋涉運抵法國卻被法國有關部門拒收,理由是運輸過程沒有考慮到豬的福利,中途未按規定時間休息。在勞工標準方面,如據美國商會組織調查,目前有50%的跨國公司和外貿企業表示,如果SA8000標準實施,將重新與中國企業簽訂新的采購合同。而由於我國的產品結構屬於勞動密集型居多,而SA8000主要是針對勞動密集型產品,因此,這無疑將對我國的外貿發展帶來巨大影響。
二、面對非關稅壁壘我國應對的對策
毋庸置疑,非關稅壁壘在國際貿易中將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新的非關稅壁壘將不斷出現。為應對國外非關稅壁壘的影響,筆者認為應采取以下對策。
(壹)進行技術創新,提高產品質量
企業要以應對非關稅壁壘為契機,依靠科技進步調整出口商品結構,促使產業升級,提高我國出口商品的科技含量和加工層次。壹是加強技術研發特別是加強關鍵技術的研發,不斷開發新材料、新能源、新工藝、新配方、新方法,推出新產品,從而要提高產品科技含量,促使產品結構向高新技術產品和高附加值產品轉型;二是通過提高產品的深加工程度,把中間體生產為成品,不僅可以提高企業的利潤,同時還可以避開各種形式的貿易壁壘。
(二)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
在市場經濟的競爭中,單打獨幹的營銷方式並不適合加入世貿組織後參與國際產品市場競爭的需要。可以通過行業協會這條政府和企業之間的紐帶,幫助生產者協調出口價格,使我國產品壓價競爭、自相殘殺的情況減少,還可以在對外宣傳、談判、銷售等提供服務,承擔大量產前、產後的工作。此外,還可以通過跟蹤外國非關稅壁壘措施的變化動向,使企業及時掌握國外市場貿易壁壘信息。
(三)加快制定和完善技術標註和法規
應對技術壁壘,我國應亟待完善技術標準和技術法規體系。壹是要逐步建立起與國際接軌的技術法規和標準認證體系,要根據WTO 有關協議,大力推動原產地標記認證制度,積極實施ISO19000、ISO14000 標誌和SA8000標準的認證, 加快與國際環境標準接軌的步伐;二是加大企業的技術與標準化法制意識,適應國際貿易對技術標準方面的特殊要求。通過積極采用國際標準,及時掌握國際生產信息和生產技術水平,吸收先進成果,組織力量進行技術攻關,提高產品質量和檔次,增強我國產品的競爭力。
(四)制定和實施市場多元化戰略
市場多元化戰略就是要使我們的產品在市場分布上應更加均衡,不要什麽都壹窩蜂地湧向某壹個市場。因此,從政府到企業都要努力調整自己的出口市場戰略。具體實施時要本著“鞏固老市場、開拓新市場、出口份額過於集中的要適當分流”的原則,使我們的產品能出口到更多的國家和地區。這不但可以避免某些產品的出口過於集中,容易授人以柄,從而限制我國的出口,而且如果發生貿易戰時,我國可以通過貿易轉移把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五)建立非關稅壁壘預警體系
1.政府要促使外貿企業系統收集各國(地區)關於進口、外國投資及其他與外經貿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建立相應的數據庫,及時了解所在市場對某種商品采取什麽措施和政策,以及當地制定的各種標準,和這些標準在實施中所遇到的問題等。
2.選擇可信賴的國外產品代理公司,它們不僅對當地市場了如指掌,對所在行業的最新動態以及消費者的最新需求也應充分把握。
3.應把信息及時的向政府部門、行業和企業進行擴散,從而確保在每壹起非關稅壁壘案件發生之前,都能事先得到消息,為及時調整出口策略,減少被非關稅壁壘影響的概率和迅速組織企業應對創造重要條件。
總之,從目前來看,國家間完全消除非關稅壁壘是不可能的,非關稅壁壘還將在相當長的時間內存在。為了國家的經濟和技術安全,保護人類健康,保護環境,合理有效地保護我國的主導產業和幼稚產業,我們應認真研究世貿組織的有關條款,學習借鑒別國的實踐經驗,靈活利用國際慣例、國際規則和 WTO 規則,並參照國際規範建立起自己的非關稅壁壘保護體系,從而提高 企業在國際經濟貿易中的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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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我的答案能令您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