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個人分拆結售匯業務關註名單管理規定(試行)》,經銀行篩選確認,參與分拆的年度總額放款個人、收取境內分拆轉讓資金和結售匯資金的個人、銀行通過人工核查或其他方式確認的個人、外匯局發現辦理可疑結售匯交易並經銀行確認的個人,納入關註名單管理。
“關註名單”的關註期為個人被列入“關註名單”之日的當年和兩年後。關註期內,銀行不得為“關註名單”上的個人辦理電子銀行結售匯業務;通過櫃臺辦理結售匯業務時,應對照超過年度總額的結售匯要求,在經常項目下必須審核真實材料,在資本項目下必須獲得必要的批準。
個人被告知被列入“關註名單”的,需按照上述規定確認近兩年內是否有上述分家行為。如果沒有,妳要咨詢辦理外匯的銀行,要求核實妳被列入關註名單的原因,並就相應事項提交真實壹致的相關材料,證明妳的結售匯是在年度總量內符合自身需求的行為。如果經銀行核實,可以從“關註名單”中刪除。對於確實因違規交易進入“觀察名單”的個人,如果在觀察期內沒有再次出現違規交易行為,銀行將在觀察期滿後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