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法持有假幣的治安處罰標準是什麽?
目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沒有對非法持有假幣的行為進行處罰。比如非法持有大量假幣就觸犯了刑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壹百七十二條持有、使用假幣罪,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壹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非法持有、使用假幣罪的認定
(壹)行為人主觀上必須知道
壹般來說,行為人明知是假幣,而且數額較大。根據現有證據,不能認定行為人實施其他假幣犯罪的,以持有假幣罪定罪處罰;有證據證明其持有的假幣已構成其他假幣犯罪的,應當以其他假幣犯罪定罪處罰。
(二)以收藏為目的持有假幣的。
以單純收藏為目的持有假幣是否構成犯罪?換言之,“以使用為目的”是否應當作為持有假幣罪的主觀要件?壹般來說,因為刑法沒有要求持有假幣以使用為目的,所以假幣應該屬於違禁品,禁止個人收藏。行為人收繳假幣數額較大,也會侵犯貨幣的公信。因此,只要他明知是假幣而持有,且數額較大,就應當以持有假幣罪論處,但在量刑時可以從輕處罰。
(三)購買後使用假幣的鑒定。
根據司法解釋,行為人購買假幣後使用,構成犯罪的,以購買假幣罪定罪從重處罰,不認定為使用假幣罪;但行為人出售、運輸假幣,構成犯罪,同時使用假幣的,應當數罪並罰。
三、如何懲治非法持有、使用假幣的犯罪?
《刑法》第壹百七十二條規定,明知是假幣而持有、使用,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壹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明知是假幣而持有、使用,總面額在四千元以上不滿五萬元的,為“數額較大”;總面額在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為“數額巨大”;總面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依照刑法第壹百七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貨幣”是指可在國內市場流通或兌換的人民幣和外幣。貨幣面額以人民幣計算,其他貨幣按作案時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牌價折算成人民幣。
需要註意的是,明知是總面額在4000元以上的假幣而持有、使用的,應予追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