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羅斯外貿銀行上海分行經營範圍包括在下列範圍內經營對各類客戶的外匯業務以及對除中國境內公民以外客戶的人民幣業務:
1、吸收公眾存款;
2、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
3、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
4、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買賣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幣有價證券;
5、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辦理國內外結算;
6、買賣、代理買賣外匯;代理保險;從事同業拆借;
7、提供保管箱服務;
8、提供資信調查和咨詢服務;
9、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務。可以吸收中國境內公民每筆不少於100萬元人民幣的定期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