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查詢律漸網顯示,兌換馬納特幣犯法,私自買賣外匯變相買賣外匯、倒買倒賣外匯或者非法介紹買賣外匯數額較大的,由外匯管理機關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所以私人兌換外幣是違法的。
《中華人民***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違反規定,擅自改變外匯或者結匯資金用途的,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金額百分之30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