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繼續深化金融改革。我國金融改革取得了很大進展,但與現代金融體系的要求相比還有很大差距,改革任重道遠。為了使中國金融企業真正經受住開放條件下的市場競爭和經濟周期變化的考驗,我們必須繼續推進銀行、證券和保險企業的改革,改善公司治理,加快經營機制的轉換,加強內部控制和風險防範機制。要從根本上改變農村金融的弱勢狀態,必須繼續深化農村金融的各項改革,加快完善農村金融體系。要保持證券保險業快速健康發展的良好勢頭,必須進壹步加強資本市場基礎建設,深化保險改革。全面提高金融宏觀調控能力和水平,必須繼續推進貨幣政策調控機制、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利率市場化、外匯管理體制等各項改革。
第三,穩步推進金融開放。與發達國家相比,中國金融發展還不夠成熟,金融企業國際競爭力不強,金融監管仍然薄弱,對外開放面臨新的挑戰,但中國並沒有放慢金融改革開放的步伐。我們壹直按照加入世貿組織後所作的承諾,全面推進銀行、證券、保險業的對外開放。我們將堅持積極穩妥、循序漸進的方針,繼續推進金融對外開放,使開放的步伐和力度與經濟發展水平、市場發育程度和金融監管能力相適應,更好地促進中國金融與全球金融的相互融合。
第四,切實維護金融安全穩定。金融發展的歷史和當前的次貸危機證明,防範和化解風險是金融發展的永恒主題。如果處理不好,很可能導致金融動蕩,影響經濟乃至整個社會政治的穩定。金融安全直接關系到國家經濟社會穩定大局和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必須把維護金融安全穩定放在首位。我們將不斷完善金融監管體制機制,在有效監管和防範風險的前提下,繼續加強金融監管,推進金融創新,不斷提高金融監管的能力和水平。改進外匯管理方式,完善外匯管理法律法規,加強跨境資本流動監管。加快金融安全網建設,完善金融應急機制和應急預案。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金融活動,加強全社會金融知識普及和風險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