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程序如下:
(壹)領取《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對外貿易經營者可以通過商務部政府網站下載,或到所在地備案登記機關領取《登記表》。
(二)填寫《登記表》。對外貿易經營者應按《登記表》要求認真填寫所有事項的信息,並確保所填寫內容是完整的、準確的和真實的;同時認真閱讀《登記表》背面的條款,並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個體工商負責人簽字、蓋章。
(三)向備案登記機關提交如下備案登記材料:
1、按本條第二款要求填寫的《登記表》;
2、營業執照復印件;
3、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
4、對外貿易經營者為外商投資企業的,還應提交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復印件;
5、依法辦理工商登記的個體工商戶(獨資經營者),須提交合法公證機構出具的財產公證證明;依法辦理工商登記的外國(地區)企業,須提交經合法公證機構出具的資金信用證明文件。
擴展資料:
《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填寫提示
1、對外貿易經營者應按《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要求認真填寫所有事項的信息,並確保所填寫內容是完整的、準確的和真實的;同時認真閱讀《備案登記表》背面的條款,並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個體工商負責人簽字、加蓋公章。
2、《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的內容不許塗改。
3、《備案登記表》中“組織機構代碼”壹欄,由企業、組織和取得組織機構代碼的個體工商戶填寫。
4、《備案登記表》上的“住所”須填寫工商登記營業執照上的法定地址。
5、“經營者英文名稱”須由企業中文名稱翻譯而來,企業中文名稱有“廈門”等字樣的所在地名,“經營者英文名稱”中也必須有相對應的翻譯,並且“經營者英文名稱”須大寫。
6、“聯系電話”應為本企業的聯系電話,並須與《備案登記表》上的企業法定地址(即工商登記營業執照上的“住所”)或與《備案登記表》上的經營場所相壹致。
7、“經營者類型”不填寫,在提交備案登記材料時口頭告知經辦人員。
8、“電子郵箱”必須填寫企業的電子郵箱。
9、“工商登記註冊日期”系工商登記營業執照上的成立日期。
10、依據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屬分公司、辦事處的不予辦理備案登記。
百度百科 :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