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市場準入原則。世貿組織體系所要求的市場準入是有保障的、可預測的和不斷擴大的。所謂有保障、可預期、不斷擴大的市場準入,就是強調市場準入信息必須是公開的、持續的、有約束力的。世貿組織成員通過降低關稅和減少非關稅壁壘提供市場準入的承諾必須根據減讓表予以履行。
3.世貿組織的互惠原則主要體現在以下形式。壹是通過多邊貿易談判,減少關稅或非關稅措施,對其他成員平等開放國內市場,為本國產品或服務進入其他成員市場爭取機會,即所謂“投桃報李”。第二,當壹個國家或地區申請加入世貿組織時,由於新成員可以享受過去所有老成員都達到的開放市場的優惠待遇,所以老成員會壹致要求新成員支付“入場費”——按照現有的世貿組織協議和協定開放申請國商品或服務的市場。第三,互惠貿易是壹個成員在多邊貿易談判和貿易自由化中實現與其他成員經貿合作的主要工具。關貿總協定和世貿組織的歷史充分表明,多邊貿易自由化對壹個成員的好處遠遠大於壹個國家單邊貿易自由化的好處。因為當壹個國家單方面決定放開關稅和非關稅貨物貿易,開放服務市場時,其獲得的利益主要取決於其他貿易夥伴對這壹自由化改革的反應。如果反響好,就是給其他地方優惠,好處很大;反之,則更小。相反,在WTO體制下,由於壹個成員的貿易自由化是在獲得現有成員開放市場承諾的範圍內進行的,因此這種貿易自由化改革所帶來的實際利益自然是由WTO機制來保障的,而不是單邊或雙邊貿易自由化的利益。因此,多邊貿易自由化優於單邊貿易自由化,特別是對於中國這樣的發展中國家。
4.WTO的公平競爭原則包括三點:1。公平競爭原則體現在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和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領域;2.公平競爭原則不僅涉及成員的政府行為,也涉及成員的企業行為;3.公平競爭原則要求各成員公平地維護產品、服務或服務提供者的生產者或經營者在國內市場的競爭,無論這些產品、服務或服務提供者是來自其本國(地區)還是來自任何其他成員。
縱觀烏拉圭回合談判在農業、紡織品和服裝、衛生和植物檢疫措施、技術性貿易壁壘等貨物貿易各個領域達成的具體協議,公平競爭原則貫穿始終。
5.透明原則。即國家統壹執行和透明的貿易政策和法規。透明度原則是世貿組織的壹項重要原則,體現在世貿組織的主要協定和協議中。根據這壹原則,世貿組織成員需要宣布有效實施現有的貿易政策和法規:
(1)海關規定。即海關對產品的歸類和估價方法的規定,海關對進出口貨物征收的關稅稅率和其他費用;
(二)有關進出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
(三)國內有關進出口商品征收的稅收、法規和規章;
(四)有關進出口商品檢驗檢疫的法律法規;
(五)進出口貨物及其支付外匯管理的壹般法規;
(六)利用外資的立法和法規;
(七)知識產權保護法律法規;
(八)出口加工區、自由貿易區、邊境貿易區和經濟特區的法律法規;
(九)服務貿易法律法規;
(10)仲裁條款;
(11)成員國政府及其機構簽署的影響貿易政策的現有雙邊或多邊協定和協議;
(12)其他影響貿易行為的國內立法或行政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