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1月1日,我國進行了新的壹輪外匯體制改革:從1994年1月1日起,人民幣匯率進行並軌,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壹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實行結售匯制;建立銀行間外匯交易市場,改進匯率形成機制。目前人民幣匯率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有:(1)匯率管理穩定有余,浮動不足;(2)中央銀行成為市場出清的被動承擔者,並成為了人民幣匯率風險的最終承擔者;(3)名義匯率的決定、調整及其穩定機制尚待完善。近期的改革取向是:(1)實行壹定程度的意願結售匯制,改善匯率的形成機制;(2)逐步完善外匯市場,增強外匯市場的自我調節能力;(3)進壹步放松對資本流動的限制,為人民幣逐步實現資本項目下的可兌換創造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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