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單位拒絕出具收入證明,可以先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收集證據,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個人收入證明的內涵:包括工資(壹般指全年總收入)、養老保險繳費復印件、自有財產證明、私人車輛證明、大額存折復印件、外匯、債券、黃金證券賬戶、大額終身養老金分紅保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