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個人收匯時,收款銀行是核對收匯的資金來源。如果收到的金額少於等值的5000美元,則無需申報。如果受理行核實資金來源不可疑,可以直接入賬。如果金額超過等值5000美元,只有在收款人申報其個人和涉外收入後,受理銀行才能將其記入賬戶。受理行根據客戶量和資金來源,按照展業原則決定收款人是否需要提供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