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簽證申請表。
2、 2寸正面免冠免墨鏡彩色近照壹張。
3、有效護照或能代替護照的國際旅行證件。
4、由烏克蘭境內有旅遊合作協議並已取得烏克蘭方面發給的旅遊經營許可的旅遊公司或代理所發出的合法的邀請函原件(邀請函內容包括:邀請函編號,發放邀請函日期,發放邀請函公司的地址、電話、傳真,行程安排,在烏克蘭期間的居住地,旅遊公司領導人的姓名及公司的印章)、復印件及中文翻譯件。
5、在烏克蘭旅遊期間賓館訂房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6、申請人收入證明(英文或俄文)原件。
擴展資料:
烏克蘭外交部宣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在烏克蘭首都基輔的鮑裏斯波爾機場和敖德薩機場對中國公民入境施行落地簽政策,因此中國遊客及商務訪客能夠享受簡化程序進入烏克蘭。
1、中國公民持外交、公務護照赴烏免簽,持照人在烏停留3個月無需登記,超過3個月需到烏外交部登記。
2、持公務普通護照、普通護照者赴烏須申辦簽證。
3、持過境簽證單次過境時,於烏克蘭境內逗留時間壹次不可超過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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