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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漳州市唯壹壹家農業政策性銀行,農發行漳州市分行於1996年12月掛牌成立,目前轄內有龍海、漳浦、詔安、平和4個支行。目前,根據國務院和中國銀監會批準農發行的業務範圍,該行可經營下列業務:
(壹)辦理糧食、棉花、油料收購、儲備、調銷貸款。
(二)辦理肉類、食糖、煙葉、羊毛、化肥等專項儲備貸款。
(三)辦理農、林、牧、副、漁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糧食、棉花、油料加工企業貸款。
(四)辦理糧食、棉花、油料種子貸款。
(五)辦理糧食倉儲設施及棉花企業技術設備改造貸款。
(六)辦理農業小企業貸款和農業科技貸款。
(七)辦理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貸款。支持範圍包括農村路網、電網、水網(含飲水工程)、信息網(郵政、電信)建設,農村能源和環境設施建設。
(八)辦理農業綜合開發貸款。支持範圍包括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和改造、農業生產基地開發與建設、農業生態環境建設、農業技術服務體系和農村流通體系建設。
(九)辦理農業生產資料貸款。支持範圍包括農業生產資料的流通和銷售環節。
(十)辦理縣域(包括縣級市、城市郊區郊縣)城鎮化建設貸款。支持範圍包括城鎮基礎設施、文化教育衛生和環境設施、便民商業設施和農民集中住房(包括農村集中居住區、棚戶區、泥草房等)改造工程建設。
(十壹)在已批準業務範圍內開展外匯貸款業務;為已批準業務範圍內客戶辦理資本、貿易和非貿易項下的國際結算業務,以及與國際結算業務相配套的外匯存款、外匯匯款、同業外匯拆借、代客外匯買賣等業務。
(十二)辦理業務範圍內企事業單位的存款及協議存款等業務。
(十三)辦理設有分支機構縣域(包括縣級市、城市郊區郊縣)除居民儲蓄存款之外的公眾存款業務。
(十四)代理財政支農資金的撥付。
(十五)辦理開戶企事業單位結算。
(十六)辦理代理保險、代理資金結算、代收代付、咨詢顧問等中間業務。
(十七)辦理同業拆借、票據轉貼現、同業存款存出等業務。
(十八)辦理銀行承兌匯票承兌和貼現業務。
(十九)辦理國內保函業務。
(二十)辦理經國務院或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