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團隊入境時,如果所有成員攜帶的現金/支票總額超過65,438美元+0,000,則需要申報並填寫finc EN105;不允許將現金/支票拆分給團隊中的多人,以減少每人攜帶的金額,避免瞞報。
註意:如果攜帶超過$65,438+00,000卻沒有申報,可能會面臨全額沒收等處罰。
擴展數據:
根據《攜帶外幣現鈔進出境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規定,出境人員可以攜帶外幣現鈔出境,也可以通過從銀行匯款或者攜帶匯票、旅行支票、國際信用卡等方式攜帶外幣出境。根據國家財務管理規定。
出境人員攜帶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外幣現金出境的,無需辦理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出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金額超過5000美元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應當向外匯指定銀行申請辦理攜帶證明,海關憑外匯指定銀行蓋章的證明驗放;出境人員原則上不得攜帶超過等值65438美元+0萬元的外幣現金。
參考資料:
新華網-再次提醒:以這種方式帶現金去美國,很可能會被全額沒收。
參考資料:
中國政府網-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