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存款準備金率(Deposit-ReserveRatio)是指商業銀行的初級存款中不能用於放貸的部分的比例。為保證客戶提取存款和資金清算的需要,銀行機構不能將吸納的存款全部用於發放貸款或進行金融投資,必須保留壹定的資金存放在中央銀行,這部分存款就叫做存款準備金。存款準備金與存款總額的比例,就是存款準備金率。為支持實體經濟發展,促進綜合融資成本穩中有降,中國人民銀行決定於2021年12月15日下調金融機構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不含已執行5%存款準備金率的金融機構)。本次下調後,金融機構加權平均存款準備金率為8.4%。
二、存款準備金,也稱為法定存款準備金或存儲準備金(Depositreserve),是指金融機構為保證客戶提取存款和資金清算需要而準備的在中央銀行的存款。中央銀行要求的存款準備金占其存款總額的比例就是存款準備金率。中央銀行通過調整存款準備金率,可以影響金融機構的信貸擴張能力,從而間接調控貨幣供應量。RDR,即RMBDeposit-reserveRatio,全稱為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存款準備金,是限制金融機構信貸擴張和保證客戶提取存款和資金清算需要而準備的資金。法定存款準備金率,是金融機構按規定向中央銀行繳納的存款準備金占其存款的總額的比率。這壹部分是壹個風險準備金,是不能夠用於發放貸款的。這個比例越高,執行的緊縮政策力度越大。
三、存款準備金率政策的真實效用體現在它對商業銀行的信用擴張能力、對貨幣乘數的調節。由於商業銀行的信用擴張能力與中央銀行投放的基礎貨幣量存在著乘數關系,而乘數的大小則與存款準備金率成反比。因此,若中央銀行采取緊縮政策,可提高法定存款準備金率,從存款準備金而限制了商業銀行的信用擴張能力、降低了貨幣乘數,最終起到收縮貨幣量和信貸量的效果,反之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