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第二十八條中國人民銀行根據執行貨幣政策的需要,可以決定對商業銀行貸款的數額、期限、利率和方式,但貸款期限不得超過壹年。
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固定資產外匯貸款內部管理規則第十四條建設銀行外匯項目貸款利率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本行資金籌集成本和同業水平確定,分別浮動3個月和6個月。借款人可以隨意選擇浮動期限。建設銀行應及時了解外匯貸款利率的變化,準確確定項目貸款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