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繼續堅持積極合理有效利用外資方針
我國利用外資規模已居發展中國家前列,但外商直接投資存量仍低於世界平均水平,今後要在繼續擴大利用外資規模的同時,把提高利用外資質量作為利用外資工作的重點。要正確處理擴大利用外資規模和提高外資質量的關系,擴大規模是提高質量的基礎和前提,提高質量為擴大規模提供保障和動力。要通過進壹步提高利用外資質量,更好地發揮外資在提高國民經濟運行質量、推動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加快走新型工業化道路、促進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協調發展中的積極作用。
(二)抓住全球生產要素優化重組和產業轉移的機遇,進壹步優化外資產業和區域結構
適應國際產業結構調整和科技進步加快的趨勢,重點鼓勵外資投向高新技術產業和先進制造業,加強國內產業配套,延長產業鏈,更好地發揮外商投資企業的技術外溢效應,促進加工貿易轉型升級。推動跨國公司來華設立更多的地區總部和投資性公司,提高跨國公司的整體投資效能。支持跨國公司設立出口采購中心,鼓勵擴大在華采購出口,更多進入其全球生產銷售網絡。吸引跨國公司設立服務外包企業,探索在經濟條件較好、基礎設施相對完善、專業人才聚集的地區建立服務外包的試點基地。繼續支持外資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
抓緊出臺相關配套措施,全力打造政策優勢,促進外資踴躍參與西部大開發、中部崛起和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振興。
(三)積極穩妥推進服務領域對外開放
認真履行加入世貿組織承諾,根據國民經濟發展需要,有重點、有步驟地擴大服務領域對外開放。對會計、電信等服務業,實行全面開放;對商業流通、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等服務業,要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穩步擴大開放;對銀行、證券、保險等服務業,要根據我國金融監管水平和國民經濟承受能力,實行審慎開放。
(四)不斷創新利用外資方式,拓寬利用外資渠道
順應全球跨國並購迅速發展的趨勢,積極引導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按照加入世貿組織承諾,根據我國資本市場發展現狀,穩步推進資本市場對外開放,繼續試行合格的境外機構投資者制度,支持符合條件的內地企業到境外發行證券並上市。嚴格控制外債規模和結構,突出外債使用的合理性、有效性和安全性,切實防範金融和外債風險。
(五)大力改善外商投資環境,進壹步規範招商引資
繼續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全面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大力推進依法行政,進壹步減少和規範外資行政審批,提高審批效率。切實轉變政府職能,把工作重心放在為市場主體服務、創造良好發展環境上。加快外商中介服務機構建設。深入開展保護知識產權專項行動,加大執法力度,依法懲處侵權行為,加強知識產權保護。
招商引資要因地制宜,註重實效,防止變相出臺優惠政策、盲目攀比、層層壓指標等無序競爭行為。借鑒國外經驗,結合我國實際,推動建立政府協調引導、投資促進專業機構實施、中介機構和企業廣泛參與的投資促進機制,鼓勵和規範民間投資促進機構發展。完善投資促進方式,更好地打造會展、電子商務、網站等招商引資平臺,提高招商引資效果。
(六)加強對外資的引導和監管
根據形勢發展變化需要,及時修改《指導外商投資方向規定》和《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從嚴審批部分過熱行業外資項目,堅決抑制部分過熱行業的盲目投資和低水平擴張。對高能耗、高汙染的限制類外資項目,提高準入門檻,嚴格環保等審批手續,取消相關優惠措施。盡快制定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督促外商投資企業切實履行社會責任,防止形成壟斷。
二篇
—是吸收外資的規模問題。在中國吸收外資規模上,目前存在兩種截然相反的意見。有人認為,鑒於吸收外資對中國經濟增長的促進作用,中國還要抓住國際產業轉移的機遇,完善政策環境,進壹步擴大吸收外資的規模。也有人認為,中國的外資規模已經很大,在壹定程度上壓縮了內資企業的發展空間,跨國公司在壹些行業有形成壟斷的趨勢,過度依賴外資增加了經濟運行的風險,將會出現東亞和拉美已經發生過的問題。應該如何看待這兩種意見?中國如何更好地處理外資與內資的關系?如何避免跨國公司行業壟斷和吸收外資“拉美化”問題?
二是吸收外資的作用問題。改革開放以來,引進外資對中國經濟發展的作用有目***睹。但有人認為,吸收外資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促進出口增長和創造就業崗位等方面,對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的作用並不明顯。目前中國企業的競爭力更多的還是體現在成本和價格上,缺乏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缺乏國際知名品牌。吸收外資對促進中國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的作用究竟有多大?中國如何在引進外資的同時引進技術,並且將技術引進與自主開發結合起來?
三是吸收外資的政策問題。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對外商直接投資給予了壹定的優惠政策。隨著中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不斷完善,外商投資優惠政策的內容越來越少,享受優惠的企業範圍也越來越小,但是稅收等優惠政策壹直保留下來。針對這壹情況,有人認為,當前世界各國紛紛出臺優惠政策,國際引資競爭更加激烈,中國至少不能取消現在的優惠政策。也有人認為,中國吸收外資的快速增長,取決於勞動力資源優勢、市場容量優勢、產業配套優勢、基礎設施優勢等多個方面,優惠政策只是其中之壹,不能高估優惠政策的作用;同時,對外商投資給予優惠,也不符合國民待遇原則,不利於外商投資企業與內資企業的平等競爭。究竟如何看待這壹問題,是否應對外商投資繼續給予政策優惠?
四是吸收服務外包問題。根據聯合國貿發會議近期發布的《2004年世界投資報告》,全球跨國直接投資已從制造業外包為主轉向服務業外包為主,服務業外包成為全球跨國直接投資的主要引擎,預計未來幾年全球外包市場將以每年30%-40%的速度遞增,2005年服務外包總值將增至5850億美元,2007年將進壹步增至1.2萬億美元。20世紀90年代以來,跨國公司通過制造業外包向中國轉移組裝加工環節,形成了外商在華投資的高潮。近幾年來,跨國公司開始把壹些內部服務業務轉移到中國。以IBM公司為例,它與中國鐵道部合資成立了“藍色快車”公司,利用鐵道網絡和IBM的信息技術為其它公司提供IT設備和軟件維護。無疑,中國面臨吸收服務外包的歷史性機遇。問題是,中國在吸收制造業轉移方面的優勢對吸收服務外包是否同樣有效?除了發揮這些優勢以外,中國在吸收服務外包方面還應該做好哪些工作?
作為對傅先生倡議的壹個回應,本文主要就外商投資企業及其直接投資活動(FDI)對中國經濟發展的作用以及規模等問題提出壹些自己的看法。
第壹,促進國內企業和產業發展應該成為中國引進外資的標準
國內對外商投資企業規模和作用的認識主要是基於所謂的“雙缺口,饃型或者發展主義的理論,即:認為外商投資企業及其外商直接投資(FDI)活動對發展的貢獻主要有三點:(1)能增加當地儲蓄,從而提高當地積累率和經濟增長率;(2)能緩解當地的外匯約束,從而使中國可以進口更多的機器、設備等;(3)能帶來新的技術、管理技巧等。既然如此,那麽,外資流入越多越好;在中國經濟中的作用也是越大越好。
實際上,把跨國公司及其FDI活動看成是東道國資本、外匯、技術、管理技巧等缺口的補充者、供應者,是對跨國公司及其FDI活動本質特征的壹種扭曲。FDI作為產業資本,其本質體現在“流”壹樣不問斷的運動之中;而且永遠作為壹個整體而存在,肢解開的資本或技術並不能代表FDI自身。同樣,跨國公司永遠只是壹個追求私利的企業,絕非“救世主”。另外,把跨國公司帶入的資源(資本、外匯、技術、管理技巧等)及其FDI活動看成與中國經濟發展完全互補,也具有片面性。這種“互補關系”只在完全依附於外商投資企業的規模較小的東道國存在,因為那裏跨國公司是主角,流入的FDI本身就構成當地的產業資本循環體系。但是,對於不完全依附跨國公司的發展中大國,這種關系卻不成立。長遠地看,FDI的介入只是促使當地經濟發展的手段。同時,這些理論只適合做邊際分析和FDI流量比較小時的情形,而不適合分析中國這樣經過幾十年發展,FDI存量已經很多時的情況。
顯然,中國引進FDI需要有新的理論根據和新的戰略。
就引進FDI促進本國經濟發展而言,大體上有兩種成功戰略:其壹是完全依靠跨國公司及其FDI的依附發展模式,以新加坡為代表。這種模式只適合地理位置優越,人口較少;或者資源比較豐富且人口較少的國家和地區。理論上講,只要東道國擁有FDI生產所必需的某種或某些投入資源或原料,並且這種資源相對東道國的人口而言是非常豐富的,以至於單純依靠這柑生產要素的租金“便可以獲得現代化”的生活,那麽,依附模式選擇的條件便存在。從跨國公司的角度看,這種結合也符合其垂直壹體化的經營戰略要求。新加坡式的依附發展模式屬於勞動力依附模式,是以勞動力素質的提高為基礎的。其二是依靠當地企業並充分利用跨國公司有利影響的自立發展模式,以韓國、中國臺灣為代表。不適合選擇依附發展模式的發展中國家和地區只能走自立發展道路。與完全依靠跨國公司的依附發展相反,自立發展是以當地民族企業為主體的壹種經濟發展模式。它是通過民族企業的成長、壯大來實現本國資源比較優勢的充分發揮,從而促使整個經濟健康發展的。
與此相對應,也有兩種失敗戰略:其壹是完全排斥跨國公司及其有利影響的自給自足發展模式,以改革開放前的中國及同期的印度為代表。其二是不符合采取依附發展模式的條件,但卻引進了過多外商直接投資的病態依附模式,以拉美的巴西、墨西哥及阿根廷為代表。
中國的經濟發展條件只適合采取自立發展模式。自立發展不同於完全排外、閉關鎖國式的“自力更生,獨立自主”,也不是對外商直接投資完全無限制地引入。它始終是以培育、促進民族企業成長、壯大為核心。放寬或加強對外商直接投資的控制僅是實現這壹目的的手段。因此,外商直接投資的進入應以不損害中國企業的成長為限;同時,跨國公司只是促使中國企業發展的壹個配角,而不是相反。超越了這些限度的外商直接投資流入將會遏制中國經濟發展潛力(即資源比較優勢)的發揮,並會損害自立發展的根基(即中國企業)。反之,如果外商直接投資介入適度,則跨國公司還會促使中國企業的成長及經濟自立目標的實現。
既然引進外商直接投資的規模和檔次應以中國企業的競爭能力為限度,那麽,在中國企業競爭力較強的行業可以適當多引進外資,跨國公司的規模也可以大壹些。在中國企業競爭力較弱的行業或新興行業,引進外資的數量要有所限制,跨國公司規模也要基本上與中國企業的水平相當。同樣,跨國公司在中國經濟的地位和作用也應該促進中國本土企業的成長和發展為目標。
那種不顧當地企業和產業的吸收、消化能力,甚至危害當地企業和產業發展,單純追求經濟增長式的外資引進做法應該得到糾正。同樣,那種在理論探討和實際工作中,總是把中國這樣壹個只能走“自立發展”道路的發展中大國和壹些可以走“依附發展”模式的小國,譬如,新加坡相類比或比較,從而誤導中國引進外資戰略的正確選擇的做法,也必須得到澄清和糾正。在以後的外資引進中,中國應該把促成了多少當地企業的發展以及產業的成長作為衡量壹個地區引進外資的標準,而不是片面地看對GDP增長指標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