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利得稅。根據香港政府的規定,所有人士,包括法團、合夥商行、受托人或機構,在香港經營任何行業、專業或業務,並取得所有在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的利潤(出售資本資產的利潤除外),均須繳稅。而不是來自香港的利潤,如果款項匯往香港,就不需要征稅。
②薪俸稅。根據香港政府的規定,在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的職位、受雇工作及退休金的入息,均須繳納薪俸稅。收入是在香港還是來源於香港,取決於妳受雇的地點。
③房產稅。物業稅是向香港的土地和建築物所有者征收的壹種稅。它是根據物業的應評稅凈值按標準稅率計算的。不過,如果公司在香港租用物業作商業用途,便會被視為在香港經營,必須就其物業收入繳納利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