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人民幣,目前出入境旅客可攜帶的金額不超過2萬元。對於外幣,出入境旅客可攜帶的金額分為三種情況:
1,當日出入境超過1次的外幣金額折合不超過500美元。
2.15日內攜帶壹次以上出入境的外幣金額折合不超過1000美元。
3.上述情況下攜帶的外幣金額不得超過5000美元。
如果在通關時還不清楚自己攜帶的貨幣是否超量或違法,應主動向海關申報。如超過限額而未申報,或申報不實,海關將視情節輕重予以退幣、罰款甚至沒收。
擴展數據:
出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出境,沒有或者超過上次入境申報的外幣現鈔數量記錄的,按下列規定予以放行:
1.出境人員攜帶出境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內(含5000美元)的,無需辦理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除了同壹天多趟,短時間內多趟。
2.出境人員攜帶出境金額在5000美元以上至65438美元+0萬美元(含65438美元+0萬美元)的,應向銀行申請攜帶證明。出境時,海關憑加蓋銀行印章的《攜帶證明》驗放。使用多次攜帶證明的,加蓋銀行印章的攜帶證明總金額超過等值65438美元+00000元的,海關不予放行。
3.出境人員攜帶出境金額超過等值65,438+00,000美元的,應向存款地或購匯銀行所在地國家外匯管理局(以下簡稱外匯局)分支機構申領《攜帶證明》,海關憑加蓋外匯局印章的《攜帶證明》驗放。
中國政府網_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
人民網_攜帶巨款過境要小心。被扣留的旅客出入境時攜帶人民幣不超過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