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收匯:出口收匯業務申請書(壹式兩份)、匯入匯款入賬信息確認書、待核查賬戶付款授權書(壹式三份)、電子口岸卡。匯率差也可以結匯(開具票據,報關單核銷單復印件,加蓋公章)。出口收匯完成後銀行給企業的單據:出口收匯通知書、收賬通知書、出口收匯(境外收入)核銷專用章、涉外收入申報表。
進口付匯需帶的材料:付匯前需要確定企業是否在外匯局登記的進出口目錄內(組織機構代碼證可以查到)。確認後準備付匯材料:(進口合同、進口發票)需要蓋章、復印蓋章(供應商A4打印)、待付匯證明、(購匯申請書、境外匯款申請書)(銀行出售)、電子口岸卡(有的公司需要帶,有的不需要)、蓋章支票(壹般由銀行的人填寫)。
可能每個地方的程序略有不同。不明白的可以打外管局電話,或者問銀行是否涉及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