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出口押匯的實質是外匯指定銀行簽發的應收賬款質押貸款;
出口企業應作如下會計處理:
1.收到票據付款時,借:銀行存款貸:短期借款。
2.收到買方外匯,在指定銀行結匯時,從銀行存款中借入(外匯實際收於經常項目,折算成人民幣)。
短期貸款(扣除)
財務費用(票據利息和手續費)
貸:應收賬款-國外進口商(外方支付外匯並兌換成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