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產品定義:是指我行為解決出口企業出口退稅款未能及時到賬而出現短期資金困難,在對企業出口退稅賬戶進行托管的前提下,向出口企業提供的以出口退稅應收款作為還款保證的短期流動資金貸款。
2.產品特點:出口退稅賬戶托管貸款比例原則上最高不得超過出口企業應得退稅款的70%,限最長不超過1年,貸款期限根據當地國稅部門退稅情況確定。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檔次人民幣短期流動資金貸款利率執行。
3.服務對象:為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準登記並按規定辦理年檢手續、具有進出口經營權、並獨立申報出口退稅的出口企業法人。
1.壹般貿易出口退稅計算公式: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征稅率-當期全部進項稅額當期應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退稅稅率
2.以上出口退稅計算公式的有關說明:
(1)當期進項稅額包括當期全部國內購料、水電費、允許抵扣的運輸費、當期海關代征增值稅等稅法規定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
(2)外匯人民幣牌價應按財務制度規定的兩種辦法確定,即國家公布的當日牌價或月初、月末牌價的平均價。計算方法壹旦確定,企業在壹個納稅年度內不得更改。
(3)企業實際銷售收入與出口貨物報送但、外匯核銷單上記載的金額不壹致時,稅務機關按金額大的征稅,按出口貨物報關單上記載的金額退稅。
(4)應納稅額小於零的,結轉下期抵減應交稅額
出口退稅帳戶托管貸款指商業銀行為解決出口企業退稅未能及時到賬而出現短期資金困難,在對企業出口退稅賬戶進行托管的前提下,向出口企業提供的以退稅應收款作為還款保證的短期流動資金貸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四百零五條 稅務機關的工作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辦理發售發票、抵扣稅款、出口退稅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其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在提供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收匯核銷單等出口退稅憑證的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