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匯成本=出口總成本(人民幣)/出口外匯凈收入(外幣)其中,出口外匯凈收入為FOB凈收入(扣除傭金、運保費等勞務費用後的外匯凈收入)。
在實際操作中用下面公式 換匯成本=不含稅金額*(1+增值稅率-退稅稅率)/報關金額
換匯成本反映了出口商品的盈虧情況是考察出口企業有無經濟效益的重要指標,其衡量的標準是:人民幣對美元的匯價。如果換匯成本高於人民幣對美元匯價,則該商品的出口為虧損,雖然有創匯,但出口本身卻無經濟效益,換匯成本越高,虧損越大。
因此,要避免虧損,必須準確測算換匯成本。外貿企業在申報出口退稅時,退稅部門將出口企業出口退稅申報數據經過審核系統審核後,經常會出現換匯成本過高或過低的疑點,退稅人員在審核調整疑點時,核實換匯成本高於合理上限或低於合理下限的原因多種多樣;
出口企業辦稅或業務人員感到審核系統計算的出口退稅換匯成本和出口企業自己計算的換匯成本不完全壹致。因此退稅人員在核實換匯成本的高或低時或企業辦稅人員在配合退稅人員核實疑點的原因之前;
必須從財務和業務的角度真正了解購進貨物的成本、所發生的費用、出口退稅的換匯成本、出口企業的換匯成本、外匯牌價等之間的關系,只有把這些基礎常識理解,才能對各種情況的疑點有壹個正確的判斷。
擴展資料:
出口商品的成本可以包括生產成本、加工成本和采購成本三種。對於貿易型出口企業(外貿企業)而言,商品成本在壹般情況下即為采購成本,是指外貿企業向供貨商采購商品的價格(增值稅發票上的計稅金額)。
在出口價格中,正常采購成本所占比例最大,因而成為價格的重要組成部分。壹般來講,供貨商所報的價格就是外貿企業的采購成本,但是由於增值稅是轉嫁稅,需要購買方負擔稅款,因此供貨商報出的價格包含增值稅;
由於出口商品實行退稅政策,外貿企業因購買貨物所負擔的稅款由國家全額或按壹定比例(有征退稅率差的商品)退還。
如果是全額退稅的商品,如:征稅率17%、退稅率17%的商品,商品成本即為不含稅的采購成本。因為購貨商所負擔的稅款,國家全額退付給企業,不需要企業承擔。
這裏另外需要強調的是,假如該商品用於內銷,商品成本也是不含稅的采購成本,因為購貨商所負擔的稅款,即出口企業內銷的銷項稅金,轉嫁到下壹家購貨企業或消費者來負擔。
如果是按壹定比例(有征退稅率差的商品)退稅的出口商品,如:征稅率17%、退稅率13%的商品,商品成本應該是采購成本和征退稅率差部分,因為征退稅率差部分由企業負擔增加成本。
換句話講:外貿出口企業購進出口退稅商品的實際采購成本應將出口退稅部分從含稅的采購成本中予以扣除,從而得出實際采購成本。
百度百科-換匯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