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才能申報退稅:必須是屬於增值稅、消費稅征稅範圍的,並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專用繳款書的貨物;必須是在財務上已做銷售的貨物。現行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出口商品陸運以取得承運貨物收據或鐵路聯運運單,海運以取得出口貨物裝船提章,空運以取得空運單並向銀行辦理交單後作為銷售收入的實現。出口貨物銷售價格壹律以離岸價(FOB)價折算人民幣入帳。對非貿易性的出口貨物,如捐贈給外商的禮品、不作銷售處理的樣品和展品、個人在國內購置自帶出境的貨物等,不予退稅。必須是報關離境取得出口貨物報關單並已收匯核銷的貨物。報送出口不離境的貨物、在國內銷售收取外匯而不報關離境的貨物以及離境後不能在規定期限內由匯核銷的出口貨物,均不能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