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方:應收賬款(或銀行存款)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出口銷售收入
主營業務收入-內銷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加工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2.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款:銀行存款
二。外貿進出口企業會計
1.外貿企業實現出口貨物銷售時間的確定。實現出口貨物銷售的時間,不論運輸方式(海運、陸運、空運、郵寄),均為取得運單並交給銀行後實現出口銷售收入的時間。
2.外貿企業出口退稅(增值稅)的會計核算必須單獨設置賬戶,分別核算采購金額和進項金額。如果采購的貨物當時不能確定用於出口或內銷,則全部記入出口存貨賬戶,內銷時從出口存貨賬戶轉入國內存貨賬戶。
擴展數據
進出口貨物和商品的會計處理
1.購買出口商品時借:庫存出口商品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貨物出口後,根據征稅率與退稅率的差額,計算征稅與退稅的差額及應收出口退稅金額:自營出口銷售成本(征稅與退稅的差額);應收出口退稅貸款: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轉出的進項稅額)。
2.銀行存款收出口退稅,應收出口退稅貸款。
外貿企業出口退稅(消費稅)的核算,自行出口應稅消費品時,應在應稅消費品申報出口後,向主管退稅的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已繳納的消費稅。
3.貨物出口後計算退稅。借:應收出口退稅(消費稅)。貸款:自營出口銷售成本。(2)借:銀行存款貸:應收出口退稅(消費稅)。
4、外貿企業出口貨物會計代理:
會計部門收到寄售商品後,根據儲運部門或業務部門出具的“代理業務”收據,按合同規定的出口金額扣除手續費後,作如下會計分錄:借記:寄售商品-客戶-商品名稱貸記:應付賬款-國內受托單位(代理商品付款)。
代理出口托運,收貨人代理出口單證,根據出口合同和托運貨物向運輸單位辦理托運手續時,應根據業務儲運部門簽發的加蓋“代理業務”的出庫單作如下會計分錄:借:待運發出貨物——商品名稱貸:委托托運貨物——客戶——商品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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