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取出口退稅的方式很多,產品以服裝、電子產品、家具為主。比如A從河南農民手裏買棉花,農民沒有發票只能寫收據,價格可以隨便寫。a拿著收據到稅務機關抵扣,開具棉花的發票,稅收成本在3%左右。B從A處購買棉花後,加工成紗線,稅費在5%左右。外貿公司以6%-7%的成本從B處購買大量增值稅發票。
本來從紗線到服裝,中間還有很多工序,但是坐在辦公室閉門造車的外貿公司,要在這些環節向生產企業買票,是很麻煩的。所以外貿公司提供的壹張服裝發票,占了紗線原料發票的90%,是很明顯的造假痕跡,壹旦被查很容易被揭穿。
張某發團夥控制了17家服裝生產企業和7家外貿公司。張某發與服裝企業達成協議,為企業支付場地租金,或每虛開100萬元給予1%好處費,企業為張某虛開增值稅發票提供條件。
財務方面,其叔父王負責偽造購銷合同、會計憑證、賬簿和調撥資金,向張某控制的7家外貿公司虛開大量增值稅發票,然後偽造外貿合同,接受境外資金入境,取得空白外匯核銷,與貨代勾結“分貨分票”,虛假申報出口,騙取國家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