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審查被審計單位是否按照國家批準的計劃嚴格執行出口計劃管理。
2.審查被審計單位采取的貿易和結算方式是否適當,能否及時收匯,是否存在逾期收匯。
3、審查被審計單位的貨款是否及時收回,是否存在錯付、重付或逾期長期未付的外匯。
4.審查被審計單位出口銷售成本、外匯成本和損益計算的真實性和正確性。
5.審查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職責是否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