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結匯收據。收後結匯又稱“收後付”,是指議付行在收到出口公司的出口單據後,將其發送給國外付款行進行付款,並在收到付款行將貨款轉到議付行賬戶的通知時,按照當時的外匯牌價兌換成人民幣劃撥給出口公司。中資銀行壹般采用結匯的方式,特別是對於可以電報索匯的信用證業務,因為采用電匯索匯時,收匯更快,壹般比議付規定的時間要短。
2.外匯定期結算。定期結匯是指議付行根據向國外支付行索賠所需的時間,提前確定壹個固定的結匯期(7-14天不等),到期後主動將票額兌換成人民幣,劃撥給出口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