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出境行李規定主要由民航局制定發布。具體規定包括:經濟艙旅客托運行李每人23公斤,頭等艙和公務艙旅客托運行李每人32公斤;超過規定重量的部分要額外收費。對隨身物品的限制包括:旅客可以攜帶壹件隨身行李和壹件個人物品,隨身行李的尺寸和重量有限制,電腦、相機等個人物品的尺寸和數量也有限制。此外,民航局對出境行李還有壹些限制。乘客不得攜帶違禁品和違禁物品。比如液態物品的體積不能超過65,438+000 ml,易燃物品、氧化劑、毒物、放射性物質、傳染性物品、腐蝕性物品以及動植物等危險品也受到限制。需要註意的是,不同航空公司的具體規定可能有所不同。旅客攜帶行李前,應提前了解並按規定攜帶行李。同時,當地海關、邊檢部門也會對出入境旅客攜帶的物品進行檢查,違反規定者將面臨相應的法律處罰。
我可以帶現金出國嗎?可以,但是妳攜帶的現金數量必須符合相關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規定,出境旅客攜帶外幣、人民幣等貨幣有限制,壹次最多可攜帶等值5萬美元(或等值其他貨幣)。超過規定金額的,需要申報審批。
攜帶出境行李的規定需要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旅客要了解不同航空公司和國家之間的具體規定,避免因違規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同時要註意不要攜帶違禁品和限帶物品,避免可能出現的法律問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十二條對個人攜帶的外匯、旅行支票、金銀制品和其他物品實行外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