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和海關總署聯合制定的《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我國出境人員可以攜帶外幣現鈔出境,也可以按國家金融管理規定通過從銀行匯出或攜帶匯票、旅行支票、國際信用卡等方式將外幣攜出境外(《暫行辦法》中所述"外幣"是指中國境內銀行對外掛牌收兌的可自由兌換貨幣)。
根據規定,出境人員攜帶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的,無須申領《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海關予以放行;攜帶外幣現鈔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應向外匯指定銀行申領《攜帶證》,海關憑加蓋外匯並定銀行印章的《攜帶證》驗放;除特殊情況外,出境人員原則上不得攜帶超過等值10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