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使國際勞務合作和對外承包工程的人身保險有壹個統壹的規定,便於各單位執行,特制定本辦法。
第壹,爭取中國保險
為保護中國出國人員的利益,為國家賺取外匯收入,有關單位在與外國簽訂勞務合同時,應明確中方將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為每名員工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費由對方承擔。員工因工傷事故或疾病造成傷殘、身故的,保險公司應按規定予以賠償。如果對方堅持要在自己國家保險,
那麽應該在合同中明確,我員工在就業期間的壹切人身意外責任由對方承擔。合同中約定員工傷亡由我方負責的,相關單位應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辦理勞動者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無論保險費是否單列,是否包含在工資中。
二、保險責任範圍
在境外期間因工負傷、患病或發生意外事故造成的傷、殘、亡、停工損失,包括往返行程,不論是否與工作有關,均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但不包括醫療費用。
三。保險金額、保險費率和保險費
每位員工的保險金額不得低於人民幣20,000元或等值外幣;年率1%;每人每年保險費為人民幣200元或等值外幣。以外幣投保的,以外幣支付的保險費,以外幣支付的賠款;用人民幣投保,保險費用人民幣支付,賠款也用人民幣支付。(註:保額為人民幣20,000.00元,以目前外交部派駐使館工作人員為準。
設計保險金額。對外簽訂的勞務合同中向外國投資者收取的保險費高於上述應繳保險費時,超出部分可由勞務派遣單位用於公費醫療和支付勞保福利費用。因此,對外談判的保險費不受上述金額的限制,而應盡可能按國際水平收取,即每人每月25美元左右。)如果對方要求保險證明,
保險公司可以按照合同規定的保費和金額提供壹份名義保單。
四。保險程序
由於出國勞務人員經常來回流動,為了簡化手續,如果所有從有關單位出國的勞務人員都在我處投保,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是預估本合同項下全年平均有多少員工在國外,保險公司可以根據這個數量臨時出保單,提前收取保險費。派遣單位應以書面形式如實報告本合同項下每批出國和回國的數量和日期。保單到期時,按全年實際出國人數計算實際應收保險費。預收保費多退少補。
動詞 (verb的縮寫)手續費
保險公司可向投保單位支付已交保費5%的手續費,其幣種按收到的保費幣種支付。比如某公司在我司保險公司投保1,000人,全年繳納保費20萬元,應付公司手續費1,000元。
六、補償方法
(1)身故:保險賠款原則上屬於死者遺屬,由主管單位劃轉。賠償金額為外幣的,應當折合成人民幣支付。國內勞保撫恤金、遺屬困難補助不再發放。例如,保額是每人20,000.00元,如果壹人死亡,我們的保險公司將支付20,000.00元。
(2)傷殘:根據醫生證明,保險公司按照保險單規定的賠償比例進行賠償。補償金原則上屬於職工本人,主管單位負責劃轉。賠償金額為外幣的,應當折合成人民幣支付。但不再發放勞保傷殘津貼。
例如,保險金額為每人20,000.00元。如果被保險人因意外事故失去壹條腿,根據保單所附的賠償金額表,我們的保險公司應賠付¥ 20,000.00× 50% = ¥ 10,000.00。
(3)停工賠償:因意外傷害造成的停工,保險公司按照保險單的規定向主管單位支付,不支付給員工本人,員工本人仍享受勞動保險的有關規定。例如,保險金額為每人20,000.00元。若被保險人因意外受傷(非傷殘),經醫生證明休息三個月後復工,根據保單所附賠償金額表的規定,本人保證,
保險公司賠付¥ 20,000.00×1‰×91 =¥1,820.00。勞動合同約定對方照常支付停工工資的,取消保險停工賠償。
(4)醫療費用:員工因病或意外傷殘就醫,仍享受本單位免費醫療,不在保險範圍內。
七、索賠程序
境外員工發生傷亡事故後,投保單位應盡快書面通知保險公司,註明保險單號、死傷者姓名、事故原因、時間、地點,並附相關證明文件。保險公司核對上述文件後,將按保險規定向投保單位支付賠款。
八、本辦法的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對外勞務合作和承包工程的派遣人員,其他境外人員由主管單位決定是否投保。如果當地法律法規要求投保,應爭取在國內投保。如果我們有保險,也要按照上面的方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