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出國需要辦理的手續如下:
(1)憑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或其他戶籍證明向戶口所在地市、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領取2份《中國公民出國(境)申請審批表》;
(2)詳細填寫《中國公民出國(境)申請審批表》並提交單位或派出所的政審意見;
(3)交驗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戶籍證明,並提交影印件;
(4)提交4張申請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證件照;
(5)提交旅行所需外匯費用證明;
(6)提交審批機關認為確有必要的其他證明;
(7)材料齊全,手續完備經批準的,申請人在15至20個工作日後到戶籍所在地縣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領取護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二條 中國公民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準出境:
(壹)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證件或者拒絕、逃避接受邊防檢查的;
(二)被判處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者屬於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未了結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決定不準出境的; (四)因妨害國(邊)境管理受到刑事處罰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業被其他國家或者地區遣返,未滿不準出境規定年限的;
(五)可能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決定不準出境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準出境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