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捐贈:經公證的捐贈協議或合同。捐贈必須符合國家規定。
2.家庭贍養:直系親屬證明或經公證的贍養關系證明,境外支付人的相關收入證明,如銀行存款證明、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等。
3.繼承所得:繼承的法律文件或公證書。
4.保險外匯收入:保險合同和保險經營機構付款憑證。外匯保險必須符合國家規定。
5.專有使用權和特許經營收入:付款證明、協議或合同。
6.法律、會計咨詢、公關服務收入:付款證明、協議或合同。
7.員工報酬:雇傭合同和收入證明。
8.境外投資收入:境外投資外匯登記證、利潤分配決議或分紅或其他收入證明。
9.其他:相關證明和付款憑證。
溫馨提示:由於證明材料由網點審核,建議在辦理前聯系辦理網點確認,是否需要其他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