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證是國際貿易交易實踐中普遍使用的壹種支付方式,本質上是壹種單據支付的支付承諾。
而如果將信用證進壹步細分,又可分為光票信用證和跟單信用證。在光票信用證的限制下,受益人需要出具壹定的匯票或收款憑證才能獲得貨款,而跟單信用證則更明確地規定了獲得貨款的前提,受益人必須提供相關的裝運單據才能獲得相應的貨款。外貿交易實踐中出現的單據大多是跟單信用證,但作為跟單信用證,它是不可撤銷的,這在壹定程度上增加了參與貿易實踐雙方的安全性。
以CIF國際貿易條款的限制為例,在此前提下,LC支付方式壹般需要經歷“制作基礎單證-商檢-租船訂艙-保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貨物-委托貨代報關-發送提單-準備LC其他相關單證-交單”這樣壹個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