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貨幣不與任何金屬保持等價關系,也不能兌換黃金。貨幣發行壹般沒有金銀擔保,也不受金銀數量的控制。
(3)貨幣是通過信用程序投入流通的,貨幣的流通是通過銀行的信用活動來調節的,不像金屬貨幣體系下的金屬貨幣自發調節。銀行信貸的擴張意味著貨幣發行量的增加,銀行信貸的收緊意味著貨幣發行量的減少。
(4)當國家通過信用程序投放的貨幣超過貨幣需求時,就會引起通貨膨脹,這是信用貨幣不能兌現流通中特有的經濟現象。
(5)流通中的貨幣不僅指現金,也指銀行活期存款。
不能兌現的信用貨幣體系也稱為不能兌現的標準體系和不能兌現的紙幣流通體系。它是壹種不能兌現黃金,取消黃金擔保,依靠國家信用,通過信用渠道發行和流通的貨幣制度。在這種貨幣體系下,由於黃金被排除在國內流通之外,失去了自發調節貨幣流通的功能。如果計劃不好,貨幣會因為過量發行而貶值,導致通貨膨脹。
擴展數據:
不兌現信用貨幣制度自20世紀70年代中期開始在各國實施。其特點如下:(1)流通中的貨幣都是信用貨幣,主要由現金和銀行存款構成,都體現了壹定的信用關系。(2)現實中,貨幣是通過金融機構的業務投入流通的。與金屬貨幣通過自由鑄造進入流通有本質區別。(3)國家對信用貨幣的管理和調控成為經濟正常發展的必要條件,這主要是由中央銀行運用貨幣政策來實現的。
參考資料:
非現金信用貨幣系統_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