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保護性止付”,通常是指妳的賬戶已經被轉入對方的詐騙賬戶,並且已經被反詐騙中心認定為“被騙賬戶”,妳進行臨時止付。而且止付的不僅僅是妳的涉案銀行卡,妳名下的所有銀行卡都可能受到牽連。
所以壹般來說,48小時內解除。如果48小時後仍未解除,需要聯系反詐騙中心申請解除止付,或者聯系已查扣銀行卡的刑警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四十二條第壹款規定,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規定查詢、凍結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和其他財產。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
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總局關於建立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涉案賬戶緊急止付和快速凍結機制的通知;
第2.1.2條規定“緊急止付。公安機關將加蓋電子簽名的緊急止付指令通過管理平臺以報文形式發送至止付賬戶行總行或支付機構,止付賬戶行總行或支付機構通過本單位業務系統核對相關賬戶的戶名、賬號、匯款金額、交易時間。核對壹致的,立即止付,止付期限為止付時起48小時;如果支票不符,不得停止付款。止付銀行或支付機構完成相關操作後,將立即通過管理平臺發送“緊急止付結果反饋消息”。公安機關根據辦案需要,可以對同壹賬戶再次止付,但止付次數以兩次為限。”
第2.1.3條規定“凍結賬戶。公安機關應當在止付期限內,對受害人舉報事項的真實性進行審查。舉報事項屬實的,經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予以立案,並通過管理平臺向開戶銀行總行或支付機構發送“協助凍結財產通知短信”。銀行或支付機構收到“協助凍結財產通知短信”後,應凍結相應賬戶。在止付期限內未收到公安機關《協助凍結財產通知短信》的,止付期限屆滿後賬戶自動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