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壹個上當了的.....
外匯經紀商就算有合法拍照也不能保證資金安全,只有英國監管稍微好壹點.壹旦出事就是大事,排名靠前的大型經紀商破產又不是多稀奇的事情,別信公司包裝.
目前國內只有少數大型經紀商設有分公司或者辦公室在境內,其余全部是居間經濟冒充的.
居間經濟,也就是居間商,代理經紀商的平臺並從客戶的交易中抽取傭金和點差的單位,通常只要有辦公場地就可申請,門檻很低.
居間商常用所謂經濟商分公司辦事處等名義進行宣傳包裝(對外或者對內).
咨詢公司只能進行咨詢業務,營業收入也只有咨詢費用,居間商的傭金盈利模式屬於超範圍經營,被查到可處以1萬元至10萬元以下的罰款甚至吊銷執照.
目前國內對這個行業的態度已經很明確了,有舉報就追究,只要有客戶虧損那麽根據性質就會有民事或者刑事責任,從基本的賠償損失及二到十倍數罰金,到嚴重的金融詐騙罪公訴,都是有案例的.主要責任人為:經營者,受益人,法定代表人.
以上是我個人對外匯這個行業的了解, 外匯居間公司的小伎倆我見太多了, 黑平臺被包裝得很大的也遍地都是, 壹旦出事維權非常非常困難,通常也就是居間公司負責人背鍋, 我親自作證送進監獄的就兩個. 望三思而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