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照申請所需信息:
1.符合《出入境證件攝影指南》標準的照片;
二、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第三,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
四、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報國家移民管理局批準的其他材料。
五、未滿十六周歲,由其監護人陪同的,除提交上述申請材料外,還應提交監護證明(如出生證明、戶口簿等。),以及監護人的身份證或護照等身份證明及復印件;監護人無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還應當提交監護人的委托書和被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等身份證明。
擴展數據:
辦理護照的過程
1.申請人向公安部委托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交申請材料,並按要求采集指紋信息;
二、受理機構對符合申請條件、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請人出具《回執》;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壹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不屬於本部門職責範圍或者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並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三、審批機關審查批準後,作出批準或不批準的決定。批準的,頒發證書;不予批準的,審批機關應當向申請人出具《不予批準決定書》。
四、申請人領取文件。
國家移民局政務服務平臺-普通護照簽發服務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