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條公司的發起人、股東虛假出資,未按期交付作為出資的貨幣或者非貨幣財產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虛假出資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罰款。對妳來說,屬於未按時足額出資。
(如果不能足額繳納,建議其他股東可以去法院起訴,因為股東不履行出資義務損害了公司利益。)
資本減少的條件
根據《公司法》第178條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關於增加或者減少資本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違反上述增資減資的條件和程序,將導致公司增資無效或撤銷。
2.增資或減資的程序股東會對增資或減資作出決議,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同時,對於減資,減資後公司註冊資本不得低於法定最低限額。(1)公司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通知債權人並公告。公司應當自作出減資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30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三次。
(3)債務清償或擔保。債權人有權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第壹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內,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4)辦理增資或減資登記手續。自登記之日起,增資或減資生效。
無違法記錄的企業出資期限屆滿,因資金不足不能按期繳納出資的,年檢部門應當根據企業申請,準予延長出資期限;據此,貴公司可根據情況延長投資期限;
如果減資確定為654.38+0萬元,不屬於抽逃出資行為,處理後不予處罰;到期未繳納的,按相關法律法規處以5%-15%的罰款;
減資程序如下:營業管理部前置審批;減資公告;商業管理部門的正式審批;工商減資變更登記;組織機構代碼、稅務、外匯、金融、統計、海關變更登記;
不繳或者減資不壹定吊銷營業執照;即使吊銷營業執照,公司清算後的剩余財產也可以分配給股東。
我想問壹下,貴公司股東之間對註冊資本的出資是如何約定的?每個人出多少錢?——股東未足額繳納的,其他已經足額繳納的股東可以要求該股東補足到期份額,並承擔違約責任。註冊資本顯示200萬元,但實繳金額為654.38+0萬元。對於與妳公司交易的第三人來說,這種情況是壹種欺騙,不僅是股東,其他股東也要承擔責任。
現在去工商局拿年檢報告,申請延期年檢。想另壹種方式來支付全額出資。如果沒有,則減少資本或提前終止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