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國公司的名稱和經營範圍不受限制,從而拓寬了市場,具有國際背景;
2)美國公司信譽好,與其他國家貿易方便;
3)美國公司可以自由收取和使用外匯,沒有外匯管制;
4)美國公司發邀請函有助於中國人辦理護照和簽證;
5)L-1簽證持有人可以在美國公司成立壹年後以第壹優先勞工移民的形式申請綠卡,無需辦理復雜的勞工申請手續,無需像投資移民壹樣在美國投入數百萬資金,前兩年只獲得有條件綠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