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可以享有免稅的優惠政策,以達到合理避稅的目的。以此天然優勢條件,很多投資者利用BVI公司做稅務籌劃。
2、 董事和股東資料保密;
3、 公司實際受益人變更較為方便,僅雙方簽字即可;
4、 無外匯管制,可在其他國家或地區開設銀行賬戶;
5、 無需審計;
6、 良好的金融法律措施,方便建立各種金融機構或基金會;
7、 註冊和維護成本較開曼群島低。
註冊BVI公司所需資料:
1、 公司名稱,BVI公司可以註冊中英文名稱,但中英文名稱需要對稱翻譯。公司名稱中可以帶國際、集團、實業、控股等字眼,取名較為自由。
2、 註冊資本,壹般為50,000USD,分為50,000股。股數超過50,000會產生額外的政府費用。例如註冊資金為1,000,000,分為50,000股,每股20USD,則不會產生額外的政府費用。
3、 公司的董事和股東(1人即可註冊壹家BVI公司)。
4、 經營範圍;
5、當地的註冊地址(沒有可以找秘書公司提供)
註冊流程:
核名——填寫KYC文件及簽署服務協議——遞交註冊——制作公司全套文件——完成註冊,郵寄文件。
註冊時間:資料收齊後7-10個工作日完成
後續的維護:年審(包含經濟實質申報),壹年壹次。
關於經濟實質申報:
Economic Substance (Companies and Limited Partnerships) Act, 2018
《2018年經濟實質(公司及有限合夥)法》
Economic Substance (Companies and Limited Partnerships) (Amendment) Act, 2019
《2019年經濟實質(公司和有限合夥)法(修正案)》
(draft)Economic Substance Code Published on 22 April 2019
2019年4月22日公布的《經濟實質法(草案)》
以上法案,規定2019年1月1日成立的BVI公司需按照規定做經濟實質申報(BVI當地的生效延期日至2019年10月1日)。任何稅務居民 (tax Resident) 所在地為BVI以外的公司,均不包含在此範圍內,即無經濟實質要求。未有從事以下相關活動的實體也同樣無經濟實質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