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30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關於規範銀行卡境外大額提取現金交易的通知》,新規自2018年1月1日起實施。外匯局境外取現新規定:第壹:個人持境內銀行卡在境外取現,本人名下所有銀行卡提取總額每個自然年度不得超過等值10萬元人民幣。第二:境內銀行卡境外取現每卡每日額度統壹為等值1萬元人民幣的外匯。第三:如果個人境外取現超過年度額度,本年及次年將被暫停境外取現的權利。第四,個人不得通過借用他人銀行卡或出借本人銀行卡等方式規避或協助規避境外提取現金管理。境外取現指的是持有國內信用卡的中國公民出國後可以在任意國外的銀行點或者ATM機取外鈔,匯率按照當天匯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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