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央銀行,是國家最高的貨幣金融管理組織機構,在各國金融體系中居於主導地位。國家賦予其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對國民經濟進行宏觀調控,對其它金融機構乃至金融業進行監督管理權限,地位非常特殊。 中國最早的中央銀行於1905年8月在北京開業,它是清末官商合辦的銀行,模仿西方國家中央銀行而建立。 1928年11月1日,法定中央銀行為國家銀行,行使中央銀行職責。 1948年12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在石家莊正式宣告成立。1998年10月,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在全國範圍內進行改組,撤銷中國人民銀行省級分行,在全國設立9個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壹級分行,重點加強對轄區內金融業的監督管理。
2.央行負責執行國家選擇的貨幣政策。無論是強勢貨幣、金本位貨幣、聯系匯率制度還是貨幣聯盟,央行最基本的工作都包括建立國家幣制。當壹個國家擁有自己的幣制後,就牽涉到貨幣標準化,基本上就是本票形式:本票是在某些情況下保證將票據兌換為金錢的承諾。過去通常都是金錢可以兌換固定金額的貴重金屬。許多強勢貨幣,因此保證兌付不再僅止於保證兌付同幣別的相同金額。 央行之所以被稱為銀行,是因為手中握有資產(外匯、黃金、以及其他金融資產)和負債。央行的基本負債就是流通貨幣,還有銀行本身資產擔保的負債。比較不常見的狀況是,管轄強勢貨幣的央行創造新貨幣以支付負債,且理論上並無金額上限。多數央行會直接(貨幣聯盟的央行采行此法)或間接連動他國貨幣。在間接的狀況下,央行利用握有的外幣以固定比率穩住本國貨幣;使用此機制最值得註意的國家和地區為香港和愛沙尼亞。 在強勢貨幣國家,掌控貨幣者以貨幣政策作為達成目標利率或其他目的的快速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