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是發行銀行,意味著中央銀行壟斷貨幣發行權,是壹國或壹個貨幣聯盟組織唯壹授權的貨幣發行機構,這是由中央銀行是國家金融體系管理機構的性質決定的。
根據國家經濟形勢和法律,中央銀行負責發行貨幣,實施統壹的貨幣政策。其具體職能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1)發行銀行券或貨幣。
早期,中央銀行獲得發行銀行券的權力,主要是為了統壹貨幣,規範流通,穩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的發展。
現代中央銀行的貨幣發行專有權是通過發行貨幣來調節國家貨幣流通總量,保持幣值的穩定和良好的貨幣供給彈性,從宏觀上調控國家經濟。
(2)統壹貨幣。
在銀行業發展的早期,所有銀行都有權發行自己的銀行券。但是,隨著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銀行機構的增多和業務的擴大,分散發行銀行券的弊端越來越明顯。客觀上要求在國家層面建立壹個資金雄厚、規模較大的銀行來履行統壹發行貨幣的職能,通過統壹貨幣的形式解決分散發行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