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保證金交易最初產生於20世紀80年代的倫敦。
外匯保證金交易就是投資者以銀行或經紀商提供的信托進行外匯交易。它充分利用了杠桿投資的原理,在金融機構之間及金融機構與投資者之間建立了壹種遠期外匯買賣方式。在交易中,投資者只需支付壹定的保證金就可以進行100%額度的交易,使得擁有少額資金的投資者也能到金融市場上進行外匯交易。按照英美等國家的水平來看,壹般的融資比例維持在50~100倍以上。換言之,如果融資比例在100倍,那麽投資者只需要支付1%左右的保證金就能夠進行外匯交易了,即投資者只需要支付1000美元就能進行100000美元的外匯交易。
例如,投資者A進行外匯保證金交易,保證金比例為1%,如果投資者預期日元將上漲,那麽其實際投入10萬美元(1000X1%)的保證金,就可以買入合同價值為1000萬美元的日元。如果日元兌美元的匯率上漲1%,那麽投資者就能夠獲利10萬美元,實際的收益率可達到100%;但是如果日元下跌了1%,那麽投資者將血本無歸,其投入的本金將全部虧光。壹般當投資者的損失超過了壹定額度後,交易商就有權為停止損失而強制平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