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單位保險詐騙,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如果行為人已經開始實施保險詐騙,但由於意誌以外的原因未能獲得保險賠償,則屬於詐騙未遂。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個人保險詐騙數額在654.38+0萬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個人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個人保險詐騙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
單位保險詐騙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單位保險詐騙數額在25萬元以上,屬於“數額巨大”;單位詐騙保險金額在654.38+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
(二)對多次詐騙,並將下壹次詐騙的財物返還給上壹次詐騙的財物的,在計算詐騙數額時,應當扣除犯罪前返還的數額,按照實際未返還的數額確定,多次詐騙的數額在量刑時可以考慮作為加重情節。
(3)本解釋中使用的貨幣金額是指人民幣金額。具體案件涉及外幣的,按照案發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牌價折算成人民幣。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第五十六條,涉嫌下列情形之壹的,應予立案追訴:
(壹)個人從事保險詐騙,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
(二)單位從事保險詐騙,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