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邊貿易
雙邊貿易是指兩國之間保持進出口平衡的貿易。雙邊貿易必須由兩國政府簽署,而且是在雙邊結算的基礎上進行的。在這種貿易中,每壹方用自己的出口支付從對方國家進口的商品,而不用為對方的出口支付從第三國進口的商品。雙方的進出口量應該是基本平衡的。因為進出口雙方交換的商品和服務價值基本平衡,支付困難得到解決或減少,促進了國際貿易的發展。後來隨著各國逐漸放松外匯管制,多邊結算擴大,雙邊貿易比重逐漸下降。
衡量自由化程度的直接標準是降低關稅、非關稅措施和其他貿易限制。然而,由於發展中國家名義關稅和實際關稅之間的巨大差異,以及量化非關稅壁壘和收集數據的困難,許多經濟學家使用貿易自由化的結果來近似貿易自由化的程度。世紀之交前後,為迎接新形勢的挑戰,美國、日本、中國等國家及時修訂了自由貿易戰略,加大了自由貿易協定談判的力度,從原來的側重“多邊”轉向“雙邊”談判,或者“多邊”與“雙邊”談判並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