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是國務院的組成部分。中國人民銀行的具體職責是依法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持有、管理和運營國家外匯儲備和黃金儲備;經理金庫;維護支付結算系統的正常運行;作為國家的中央銀行,從事相關的國際金融活動;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銀監會)是國務院的直屬機構(低於中國人民銀行),是國務院的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2003年4月,銀監會成立,人民銀行分業監管銀行業金融機構,最終形成“壹行三會”的金融監管框架。根據國務院的決定,要求他行使財務管理的職責。
中國人民銀行負責中國經濟的調節和銀行間市場的業務(從宏觀經濟便利管理來說),銀監局負責銀行的所有業務(銀行間市場的業務是操作層面的管理)。
它們之間的關系:中國人民銀行是國務院的壹個部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銀行,是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維護金融穩定,提供金融服務的宏觀調控部門。授權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統壹監督管理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托投資公司和其他存款類金融機構,維護銀行業合法穩健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