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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暨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的交易服務

會員構成 銀行間外匯市場實行會員制的組織形式。凡符合監管部門關於銀行間外匯即期交易資格要求的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和非金融企業可以向交易中心申請會員資格,進入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進行交易。

交易方式

銀行間外匯市場采用電子競價交易系統和詢價交易系統組織交易。競價交易系統在會員自主報價的基礎上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撮合成交。詢價交易系統為會員根據“雙邊授信、雙邊清算”原則直接進行交易幣種、匯率和金額等交易要素磋商提供技術便利。會員可自主決定采取詢價交易或競價交易方式。

交易時間

每周壹至周五(北京時間)交易時間:9:30-17:30(中國國內法定假日不開市)。

交易品種

人民幣兌美元、港幣、日元、歐元和英鎊的即期交易。

匯價形成

2006年1月4日起,人民幣兌美元匯率中間價的形成方式由此前根據銀行間外匯市場以報價撮合方式產生的收盤價確定的方式改進為:交易中心於每日銀行間外匯市場開盤前向所有銀行間外匯市場做市商詢價,並將全部做市商報價作為人民幣兌美元匯率中間價的計算樣本,去掉最高和最低報價後,將剩余做市商報價加權平均,得到當日人民幣兌美元匯率中間價,權重由交易中心根據報價方在銀行間外匯市場的交易量及報價情況等指標綜合確定。

清算方式

人民幣/外幣即期競價系統實行“集中、雙向、差額”的清算原則,由交易中心在清算日集中為會員辦理人民幣、外幣資金清算。清算速度為T+2。人民幣資金清算通過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系統辦理,外幣資金清算通過境外清算系統辦理。詢價系統由交易雙方根據系統生成的成交單自行辦理資金清算。清算速度根據雙方約定可以為T+2,T+1或T+0。 交易方式

外幣買賣業務實行做市商報價驅動的交易模式,由做市商報出各貨幣對的買/賣報價,交易系統從中選取最優的買/賣報價,在市場實時發布,同時將最優的做市商報價與會員銀行的交易請求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匹配,並將成交信息實時反饋給交易雙方。會員銀行以點擊報價(One click)、訂單報價(Limit order)或RFQ詢價等方式成交。

交易主體

經監管部門批準可經營外幣買賣業務的金融機構。分為做市商和會員銀行兩類。

交易時間

每周壹至周五(北京時間)7:00-19:00(中國國內法定假日不開市)。

交易幣種

EUR/USD、AUD/USD、GBP/USD、USD/JPY、USD/CAD、USD/CHF、USD/HKD、EUR/YEN

清算方式

交易中心按“集中、差額”原則進行外幣買賣的資金清算。“集中”是指做市商、會員銀行以交易中心為清算對手,達成交易後的資金清算均與交易中心辦理;“差額”是指做市商、會員銀行按同壹幣種同壹起息日交易金額的凈差額與交易中心進行資金清算,清算速度為T+2。 交易方式

交易雙方通過交易中心的詢價交易系統進行交易,交易的外幣幣種、金額、期限、匯率、交割安排等由交易雙方協商議定。為明確交易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遠期外匯市場會員應簽訂銀行間遠期外匯交易主協議。

清算方式

交易雙方采取“雙邊清算”原則,既可采取到期日本金全額交割的方式,也可采取在到期日根據約定的遠期交易價格與到期日即期交易價格差額交割的方式。為防範違約風險,保證遠期外匯交易合同的履行,會員可按交易對手的信用狀況協商設定保證金,保證金可由交易中心代為集中保管。

交易主體

交易中心會員,並具有主管部門頒發的從事金融衍生產品交易的業務資格。國家外匯管理局對銀行間遠期外匯市場參與主體實行法人備案管理。

交易時間

每周壹至周五(北京時間)9:30-17:30(中國國內法定假日不開市)。 組織原則

中國人民銀行為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的主管部門,交易中心負責市場運行並提供電子交易系統。

運行方式

實行詢價交易方式。凡成員確認的報價,由交易系統自動生成成交通知單,作為交易雙方成交確認的有效憑證。

交易品種

交易雙方可在壹年範圍內自行商定拆借期限。交易中心按1天、7天、14天、21天、1個月、2個月、3個月、4個月、6個月、9個月、1年***十壹個品種計算和公布加權平均利率,即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CHIBOR)。

交易時間

每周壹至周五(北京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中國國內法定假日不開市)。

成員構成

人民幣拆借交易的主體是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商業銀行及其授權分行、農村信用聯社、城市信用社、財務公司和證券公司等有關金融機構以及經中國人民銀行認可經營人民幣業務的外資金融機構。

清算辦法

由成交雙方根據成交通知單,按規定的日期全額辦理資金清算,自擔風險。資金清算速度為T+0或T+1。 交易品種

債券交易包括現券買賣、債券質押式回購、債券買斷式回購和債券遠期交易。用於債券交易的債券包括國債、政策性金融債、中央銀行票據、商業銀行次級債、短期融資券、公司債、資產支持證券等。

交易期限

質押式回購的期限為1天到1年,交易系統按1天、7天、14天、21天、1個月、2個月、3個月、4個月、6個月、9個月、1年***十壹個品種統計公布質押式回購的成交量和成交價;買斷式回購的期限為1天到91天,交易系統按1天、7天、14天、21天、1個月、2個月、3個月***七個品種統計公布買斷式回購的成交量和成交價;債券遠期交易的期限為1天到365天,交易系統按1天、7天、14天、21天、1個月、2個月、3個月、4個月、6個月、9個月、1年***十壹個品種統計公布債券遠期的成交量和成交價。

交易時間

每周壹至周五(北京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中國國內法定假日不開市)。

成員構成

自2002年4月起,債券市場準入實行備案制,具有債券交易資格的商業銀行及其授權分支機構、農村信用聯社、城市信用社等存款類金融機構、保險公司、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管理的基金、財務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以及經營人民幣業務的外資金融機構,均可加入市場進行交易。

清算辦法

由交易雙方根據成交通知單,按規定的日期全額辦理結算。債券托管結算通過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公司,資金清算通過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系統進行。實行“見券付款”、“見款付券”和“券款對付”三種結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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