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是人民銀行總行的派出機構,接受人民銀行總行、沈陽分行的領導和管理,按照上級行授權,依法在吉林省履行中央銀行職能。國家外匯管理局吉林省分局與其合署辦公。中國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肩負著管理、協調、指導全省人民銀行貨幣信貸、金融穩定、金融服務和外匯管理等業務工作職責。業務管轄吉林市、四平市、通化市、白城市、遼源市、松原市、白山市、延邊州8個市(州)中心支行以及全省40個縣(市)級支行。